界面新闻记者 |
2025年7月14日 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,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 、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,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笑波享有的诉讼权利 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陈笑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,澄迈县委副书记、县长 ,屯昌县委书记,文昌市委书记,海南省纪委副书记、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 ,为他人谋取利益;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公开简历显示,陈笑波 ,男,汉族,1965年11月生 ,江西樟树人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,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、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。
陈笑波曾在江西 、海南两地工作,早起曾在江西省公安厅任职,1993年起赴海南省工作 ,曾在海南省公安厅、琼山市、海口市任职,曾任海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。2006年,陈笑波被任命为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 、区政府代区长 ,后转正,此后曾任秀英区委书记、澄迈县县长(副厅级)、屯昌县委书记(副厅级) 、文昌市委书记(副厅级)等职。
2017年,陈笑波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,后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。2024年10月10日 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陈笑波被查 。
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,陈笑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: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 ,大搞迷信活动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无视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,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金 ,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。
陈笑波还被指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,泄露工作秘密;贪欲膨胀,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置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2025年4月15日 ,最高检通报,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。日前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笑波作出逮捕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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